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本公司可協助事業單位或個人進修等,個別參訓或事業包班舉辦下列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防止職業災害及避免罰鍰問題發生︰

 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三條及教育訓練規則規定,事業單位應對勞工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違反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如危險性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未經過訓練違反者亦可處高達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因此事業單位不可輕忽應立即規劃辦理。

(一) 各項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二) 各項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三) 危險性機械設備及重機械操作人員教育訓練。
 (四) 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五) 一般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六) 急救人員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