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台灣文創產業發展之困境
台灣產業發展策進會 黃煒能副執行長
根據文建會在「2003年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之文獻上的定義,文化創意產業(2004)意指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的形成與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潛力,並促進整體生活環境提升的行業【1】。而其演繹而出的產業內容則包含了「視覺藝術、音樂及表演藝術、工藝、設計產業、設計品牌時尚、電視與廣播、電影、廣告、建築設計、文化展演設施、數位休閒娛樂、創意生活等【2】。」
縱觀現今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現況,擁有後現代社會發展條件的北台灣在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上已稍具成績,並有逐年擴增市場規模的潛在動能。反觀新竹以南到濁水溪以北的中台灣現代社會,以及濁水溪以南的南台灣傳統社會,倒似乎有把文化創意產業與文化產業之間的定義混淆之嫌,其大多從事著地方在地文化產品的商業發展活動,尚難以解釋為文化創意產業。
其實,擁有良好的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途徑與方法其實不難。套句老話說:「在商言商」即是最佳解。以目前台灣發展文創的方式,大多脫離不了由在地的文化工作者主導其文化產品,自產自銷的方式在經營文創產業。這樣的商業行為以早期的台灣話來說,像是甘嬤店的經營方式,因此只能渡日糊口,難以談到成長發展,乃至產業發展。而以在商言商的角度來說,文化創意產業實應脫離上述的商業模式,轉以在區域的核心城市裡,創造一個利於後現代社會發展的社會條件(文化移轉)、實質條件(軟硬體建設)與自然條件(便利的陸海空區位)所形塑而成文創產業發展條件,並在這樣的條件之下吸引頂尖的國際商業團隊(私人企業)入台選取適合的標的項目,加上頂尖的國際創意設計人才在地居住發展,以及結合在地文史工作者以及在地文化工作者共同合作,方有機會能將台灣吸引世人的文化涵量,以無限的創意發想及嚴謹籌密的執行計畫發展台灣的文創產業,使其成為台灣文建會所說的第四波經濟動力。
簡言之,以台灣的區位而言,台北市與高雄市即是擁有這樣優良條件的區域核心城市。以北台灣為例,如琉璃工房開創之初即擁有具有國際工藝涵養的創意設計人才,同時它並結合了在地的文化工作者(鶯歌工作室與淡水工作室),以及優秀的國際商業團隊(私人企業),在非前沿區位(鶯歌與淡水)進行創作,並以前沿區位(台北市)其方便的陸海空運及繁榮的商業活動為行銷核心區位的基礎使其進行國際行銷工作,充分發揮商場上所需要的專業職能組合,並有效降低了企業成本,因而經過多年的努力,琉璃工房終於成為世界知名的文創業者。反觀高雄市,高雄市的區位條件比台北市更具優勢,它擁有港市合一的陸海空運,20所大專校院的創新動能,南台灣原住民族群、客家族群與閩南族群等多元的文化條件,一群努力熱心的在地文史工作者與文化工作者,理應比北台灣更有機會發展文創產業,惟南台灣尚處傳統社會發展階段,對於文創產業的意涵尚混淆不清,往往跟文化產業糾葛在一起,乃至於經常看到由一群文化工作者經營其自身所謂的「文化創意事業」而難以可持續發展,著實可惜。譬如筆者曾因緣際會至高雄市勞工局開會,恰巧看到原住民所編織的袋包,製作得相當精美,乃詢問其後續合作方式,甚至當場下單一個貨櫃協助銷往新加坡,可惜該原住民同胞雖號稱多元就業方案的專案經理,但卻無行銷推廣能力,最後只好中斷該筆交易。而當時若該團隊是有經營事業能力的國際商業團隊(私人企業)在經營該項目,我想以原住民同胞豐富的圖騰與文化內涵,加上國際創意設計人才在創意元素上因地行銷的些許校調,結合在地文史工作者以及在地文化工作者共同合作創造袋包,應能創造出可觀的產值才是。
日前蕭副總統曾多次提到要加強創產業的發展力道,並指出文化創意產業是世界經濟產業主流,要落實推動,因此除總統府有圓桌論壇,行政院也成立推動小組,由行政院長召集,積極塑造這項軟性產業的環境【3】。其實由產業界的觀點來看,台灣一點都不缺乏政府支持的資源,台灣所缺乏的乃是體制不足與資源錯置的問題。其中體制不足乃指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是「用台北觀點看天下」所進行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因此其能解決的乃是北台灣的文創產業發展,對於中南部的文創產業發展,尚無具體可行的策略與體制的建立可供解決實際問題。而資源錯置乃指發展文創的資源必須重新檢討,那些叫口號的計畫實則可以停止不辦,好好想想如何在台北市與高雄市創造有利於文創產業發展的核心方案,而其它縣市的文化工作者如何與兩大城市進行產業合作的鏈結工作,亦即將中央政府資源有效地集中在北高兩市(目前好像資源都是集中在北台灣)用以發展國際文創產業,地方政府的文創資源則用以培養地方文創事業,中央與地方政府兩頭並行協助產業發展,方是可持續之道。
文獻參考
1. 文建會,2004,2003年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
2. 文建會,2003,文化創意產業手冊。
3. 大紀元報,2009.2.18,網址﹕http://www.epochtimes.co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