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灣職業人資發展策進會

9718日新修正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七條:

雇主對擔任高壓氣體作業主管、營造作業主管及有害作業主管之勞工,應施以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每3年至少6小時

 

課程名稱:缺氧作業主管在職教育訓練(回訓)

上課總時數:6小時

費用:900

 

受訓對象:具缺氧作業主管結業證書者

 

工安課程兩人成行打95折;四人成行打9折;五人以上打85

榮譽會員享有特別優惠。(發票稅外加)

-暫停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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