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灣職業人資發展策進會

依據:

勞工安全衛生法第23條: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課程名稱:缺氧作業主管

上課總時數:18小時

費用:

其他:3年須複訓6小時

-暫停開課-

•我要回訓•

 

近期開課課程

課程內容:
1.缺氧危害作業及侷限空間作業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規(3小時)
2.
缺氧症預防規則(3小時)
3.
缺氧危險場所預防及安全衛生防護具(3小時)
4.
缺氧危險場所之環境測定(3小時)
5.
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衛生管理與執行(3小時)
6.
缺氧事故處理及急救(3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