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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勞委會呼籲「加強春節期間及年後開工安全」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2/12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00212 09:46:45)2月13日起將是一連9天的農曆春節假期,鑑於95年大年初二雲林縣某洗衣廠發生勞工遭平燙機捲夾致死、97年大年初五雲門舞集發生大火等重大事故,為提醒事業單位對於勞工安全衛生工作,不能因年節之輕鬆氣氛而鬆懈,勞委會特別呼籲各行各業「加強春節期間及年後開工安全」。

 

勞委會表示,為預防歲末年終高危險行業可能趕工或年度歲修因疏忽而發生危險,已於98年12月28日啟動「98-99年歲末及春安期間加強工安實施計畫」,動員所有檢查人力加強實施春安勞動檢查,以督促業者重視工安並協助其落實自主管理,防範高危險行業災害之發生,但對於即將到來的農曆春節長假,也希望事業單位對於各項安全措施,不能有絲毫的鬆懈,尤其連續假期間,各工廠的管理機制係處於停頓或僅由少數人員輪班作業之狀態,一旦發生意外,恐因應變不及而演變成大規模的公共安全事故,勞委會特別呼籲業者應做好下列預防措施:1.各種公用設備、火、電及瓦斯等務必確實關閉,如需長時間作業,應指派專人監控,以免發生火災。2.建立緊急應變及通報系統,以確保事故即時通報暢通及應變處理得宜。3.加強留守人員之防災認知,使能確知危害因子及緊急應變之處理及連繫。4.事業單位之高階主管應加強廠區安全巡視,關心留守人員並掌握廠區周邊狀況。

 

勞委會另表示,春節假期過後,年節歡樂氣氛仍在,尤其今年春節連續假期長達9天,開工後易有「假期症候群」,各行各業於開工時常因疏忽工作上應注意事項而釀災,勞委會提醒業者注意下列事項,以避免災害事故的發生:1.開工前應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確認現場環境是否仍屬安全,尤其工廠製程中殘留之有害氣體及可燃性氣體的滯留、蓄積,如處理不當,即會在開俥、點火時造成火災、爆炸及中毒等災害。2.確認機械及設備安全設施之性能是否正常,例如化學設備之安全閥、緊急遮斷裝置及自動警報裝置、起重機之過捲預防裝置、衝剪機械之安全裝置及其他有關安全裝置之性能等。3.營造工程之模板支撐、擋土支撐、施工架等假設工程,應於開工前實施自動檢查,確認無變形、沉陷等引致倒塌、崩塌之危害因素及符合原設計圖說後,於確認安全後再使勞工從事相關作業。4.使勞工進入局限空間作業前,務必遵行測定(空間中有害氣體及氧氣濃度)、通風、穿著符合規定之安全防護具及作業主管於現場指揮監督等安全措施。5.於高處作業時,除應確認勞工之精神狀態無虞外,應使勞工朋友確實著用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具,並提供安全上下設備。6.對於開工之標準作業程序應確認再確認,以避免一時疏忽,而發生災害。7.加強勞工勤前教育,並注意部門及勞工彼此間的垂直及橫向連繫,務必遵照標準作業程序開工。

 

訊息來源:行政院勞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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